2007
08/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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飼養寵物 順應習性
2007-08-14 00:00

問:佛教強調不殺生、要有愛心,但有一疑惑,在家飼養寵物可以嗎?如此一來,這些小動物,例如小狗、小貓等等,豈不失去了自由?

福報禪師答:

殺生是傷害動物生命,養小動物則是照顧牠們,出發點是不一樣的,不過如果中途棄養,則跟殺生沒有兩樣。

佛教以因果輪迴來強調人與動物本質上的平等,梁朝誌公和尚有一日被邀請到一富戶人家,為其婚事祈福,只見賀客盈門,宴席上盡是大魚大肉,因唱偈曰:「…豬羊炕上坐,六親鍋裡煮。女吃母之肉,子打父皮鼓。眾人來賀喜,我看真是苦。」在輪迴觀點上看,今日的動物也許過去生是人;而今日看來是人,過去也有可能是動物,並非此世生而為人,靈魂就比其他動物高貴。

我們常常在報章雜誌上,看到貓狗忠心守候主人的實例,有一隻小狗在主人往生後,天天跑到墳前守著,直到天黑才「下班」;另一隻黑色拉布拉多因主人往生而思念成疾,原本全身黑亮的毛竟然逐漸變白,最後完全變成白狗。有的小貓被主人刻意丟棄千里之外,經年隔月後竟然自己找回家門;還有的小貓不但守著生病的主人,還跑去門口喵喵大叫引起鄰居注意,而救了主人一命……動物的不離不棄,連人類都自嘆弗如。

就「萬緣放下」的修行意義上講,修行人連對至親眷屬的眷戀依賴都要放下了,當然不鼓勵養寵物,一旦養了,除了要有十足的愛心和耐心,而且對牠們的習性要有正確的認知,方不致反而害了小動物。

養小動物,過與不及都是傷害的行為。有的飼主給寵物吃高級食品、穿名牌衣服、定期保養,以為這是愛牠們,殊不知動物如小狗小貓一身皮毛是用來呼吸、用來排汗、用來吸收陽光裡的維他命D等等,穿上衣服不但四不像,而且皮毛無法發揮作用,不當食物之害就更不用說了。

如果你已經養了寵物,時時給予愛心、關心、責任心,就無關乎殺生。

3 Responses

  1. aprillove 說道:

    知道

  2. 訪客 說道:

    那….如果太愛他們怎麼辦呢?

    球麻

  3. A2麻 說道:

    名牌衣服……. 還好我們家也買不起,
    原來這樣對兩頭才好。
    呵呵

    A2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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